2026年5月31日,由催眠小说 主办的“通识大讲堂”第六十四讲在大兴校区举行。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、文化娱乐法研究中心主任、比较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刘承韪应邀作题为“娱乐法的基本问题”的专题讲座。本次讲座由催眠小说 教授秦红岭主持,吸引了百名师生到场聆听与交流。

讲座中,刘承韪教授围绕娱乐法的产业背景、概念内涵、核心要素、法律渊源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阐释。在产业背景方面,他以美国影视产业发展为例,指出娱乐产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对法律规则提出现实需求,推动娱乐法逐步从分散规范走向体系化建构。在概念解析方面,他从词源演变与产业起源两个维度解读“娱乐”的内涵,并结合中国语境提出对娱乐法的理解应把握“有理、有道、有度、有法”的基本原则。在核心要素方面,刘承韪教授将娱乐法归纳为“人、财、物”三大要素:其中“人”主要指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与行为规范,“财”主要涉及资本进入与收益分配机制,“物”则以著作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重点内容。在法律渊源方面,他指出,我国娱乐法目前仍存在规则分散、规范层级相对较低等问题,行业惯例在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,但应以公序良俗与法律原则作为基本约束边界,实现行业自律与法律规制的有机结合。在未来发展方面,他认为娱乐法将呈现数字化、专业化与体系化的发展趋势。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、虚拟经济形态以及跨境文化融合的不断深化,娱乐法将进一步向“行业法”“领域法”方向演进,并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与规则整合实现多元规范体系的协同发展。

讲座最后,主持人秦红岭教授进行了总结。她指出,本次讲座面向非法律专业学生,内容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,帮助学生从产业视角理解娱乐法的基本逻辑。娱乐法并非单一的产业规制工具,而是贯穿文化娱乐产业运行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体系,其核心在于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的制度安排,以及贯穿项目全流程的合同治理机制。从剧本创作、人员聘用到项目制作与衍生开发,合同体系构成了文娱产业有序运行的重要支撑。同时,她结合行业现实进一步指出,中国娱乐法的发展应更加注重规则治理而非行政替代,通过完善法治化路径提升行业治理能力。在面对“饭圈文化”等新型社会现象时,应在维护市场秩序与保障文化创新之间寻求平衡,避免过度规制对行业活力造成抑制。
本次讲座通过产业背景、核心要素、法律渊源与发展趋势等多维度解析,阐明了娱乐法作为“行业法”“领域法”的综合属性及其制度意义。讲座不仅加深了师生对文化娱乐与法律交叉领域的理解,也引导大家关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行业秩序、规则治理与文化创新之间的关系,鼓励学生将法律思维融入文化实践之中,为文娱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。